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明金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仓储项目 |
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上京村 |
三明市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正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上京村,总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一座860平方米仓储堆场、办公楼及其它配套设施,主要用于存储及打包农药包装废弃物,可年回收、储存、转运农药包装废弃物200吨。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茶园和林地施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仓储间外延50米的区域范围,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仓储间采用全封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微负压收集UV光解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经地膜、包装瓶、包装袋等分类后采用防渗塑料包装,按要求规范存放于仓储间内,不进行生产、加工等,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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