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机肥厂项目 |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 |
福建银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总投资15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畜禽养殖粪污及菌菇渣为主要原料,采用膜发酵工艺生产有机肥料,年产4万吨有机肥。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原辅料厂内运输通道及装卸区初期雨水、渗滤液、恶臭废气净化处理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回用原料翻拌预混合或发酵区喷淋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大田县银顶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园种猪场项目收集回用于E区配套建设的粪污异味发酵系统补充水,不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卫生防护区域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100米范围区域,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原料堆场采用相对封闭车间,各生产工序全部置于相对封闭车间内,采用发酵膜发酵生产工艺。传输带、振动筛、物料落料出口等产尘点设置半封闭围挡降尘措施;干粪污及异味发酵床垫料在原料区暂存过程采取塑料膜覆盖除臭措施;定期喷洒生物除臭药剂;采用专用粪污运输车运输;原料堆存、翻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喷淋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弃包装袋、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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