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09-14 10:10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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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六福建材工艺及设备改造提升技改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上京镇梅林村

福建省六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技改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梅林村,总投资3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技改项目主要建设一条石英石湿法自动加工生产线替代原有干法生产线,并配套相关的环保设施等,技改后生产产能不变,即年产高纯石英石10万吨。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球磨、筛选、分级等原料前处理加工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球磨等前处理加工工序,不外排;热水炉、擦洗、洗涤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经“调节中和+气浮+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调配、清洗等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的林地。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生产工序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不得露天作业;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均采用封闭的厂房;各产尘节点应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车辆运输应密闭或加盖苫布,厂区内的道路须硬化并定时清扫、洒水。热水炉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烘干、筛选、色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废处置情况台账。废包装袋、铁渣、污泥、回收石英粉、非纯白石英砂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按相关规范建设危废间,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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