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2-17 15:48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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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田县闽江流域(建设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建忠村、建设村、建强村、建民村、建丰村、和平村、建乐村、建国村

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大田县闽江流域(建设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涉及建爱村、建忠村、建设村、建强村、建民村、建丰村、和平村、建乐村、建国村等行政村,为流域河道整治工程,总投资3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主要建设污水管网4公里,生态护岸12公里,生态步道11公里,生态隔离带0.2平方公里。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少植被破坏;做好项目土石方平衡工作,土方开挖时,尽量缩短作业时间,做到随挖、随运、随填,原有河道自然景观尽量保留;落实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对下游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程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避开雨季,科学施工;河道围堰施工时,围堰需铺设土工布等设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即时拆除、清理;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输管理,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围挡,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运送车辆实行密闭运送。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夜间施工,货物运输车辆应做到不鸣或少鸣笛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弃土、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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