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5-30 11:01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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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田万豪铜工艺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

福建三明万豪实业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

该项目位于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总投资35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项目主要安装300公斤钢壳磁轭中频电炉1套(2台,1用1备)、100公斤钢壳磁轭中频电炉1套(2台,1用1备),建设1条铜工艺品生产线,配套建设模具、铝合金配件、墓碑等生产线和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和供用电、给排水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年产5万件铜工艺制品。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漆水帘柜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铜工艺品水幕除尘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材切割、打磨、水幕除尘水经水回用处理设备(污水罐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堆场采用封闭车间,树脂、石英砂、罩光漆、稀释剂等物料应采用袋装或罐装;各生产工序须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熔化、造型、浇注、落砂、砂再生等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引入“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喷漆、烘干等废气经收集引入“水帘柜+过滤棉+三段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石材加工喷砂废气经收集引入“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光打磨、拉丝废气经除尘水幕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铝合金切割、钻孔废气经设备自带自动控制电动集尘装置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去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石材切割、打磨采用湿法作业,扬尘经水幕除尘机收集、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包装物、废金属边角料、废模具砂、废喷砂、中频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铝合金切割机集尘桶内收集的金属粉末、石材边角料、石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物、带切削油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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