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1-21 15:42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田菲得美机械装备加工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

三明市菲得美机械有限公司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总投资5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项目主要购置安装机械喷涂设施、数字化控制系统、机加工及检验等设备,建设机加工、检验、喷涂生产线,年加工机械装备50000吨。

1.水污染防治。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三明市超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上京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不得新增生产废水和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各涂装车间外延100米包络范围。项目原料堆场、机加工等应采用封闭车间,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涂装工序须置于密闭车间内,刮腻子、打磨、调漆、喷漆、晾干(烘干)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腻子打磨收集的粉尘和机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含油金属屑经处理达到无油滴漏后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漆渣、废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