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1-20 16:12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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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田县金鸡园工业区废弃渣石破碎加工项目

福建省(自治区)三明市大田县(区)济阳乡济中村

福建兴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济中村,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主要购置喂料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输送带等设备,建设1条废弃渣石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和环保设施等工程,年加工生产规格石料40万吨、机制砂60万立方米。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区外50米包络范围,该距离内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各生产工序、原料和成品堆场等须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并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沉淀池压滤泥渣用于金鸡园工业区场地平整回填,回填过程须采取防治扬尘及水土流失措施;废滤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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