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明良元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良元村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良元220千伏变电站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良元村,本次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位置内扩建1×180MVA主变(2号)及主变三侧进线间隔,新增220kV出线间隔1回、110kV出线间隔1回、10kVⅡ/Ⅲ段母线及14回10kV出线,消弧线圈及接地变、无功补偿装置及相关设备等。 |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项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变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变电站集油管、事故油池等设施建设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运行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电抗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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