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7-15 08:17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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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年产6000万平方米胶粘制品技改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京口工业园区

福建中工塑胶有限公司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京口工业园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5条涂布(胶粘制品)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改造原有的5条涂布生产线上胶工序的上胶装置;淘汰2台4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新增建设2台4吨/小时燃气锅炉(一备一用),配套完善相关的环保设施等,新增年产6000万平方米胶粘制品。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14000万平方米胶粘制品、5000吨乳液型聚丙烯酸酯胶水。

1.水污染防治。改(扩)建涂布生产线上胶槽设备清洗及涂布生产区地面冲洗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及现有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原印刷、涂布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面源边界外延50米包络范围。改(扩)建涂布生产线废气依托原有涂布线废气治理设施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沾染胶水的废胶带、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污泥、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并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未沾染胶水的普通废胶带、制胶原料包装袋、稀释剂空桶、色浆空桶、废弃纯水过滤介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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