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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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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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田辉达铸件生产加工及涂装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 |
三明市辉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福建(大田)机械铸造产业集聚区。项目主要购置安装2吨中频感应电炉4套(每套一备一用)、1吨钢壳磁轭中频炉2套(每套一备一用),建设铸造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砂处理、机加工、涂装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铸铁件1万吨、铸铜件0.1万吨,加工阀门、工矿机械、机械零部件、消防器械60万件。 |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冷却、水帘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按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原料堆场和各生产工序须置于封闭车间内,喷漆和固化车间须密闭,膨润土、红煤粉等粉状物料采用袋装储存。金属熔化、清理打磨、落砂、砂再生等各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制芯、造型、浇注、喷粉固化、喷漆晾干等各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最大限度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须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塑粉、废滤芯、漆渣、喷漆废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并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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