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12-24 09:13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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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大田县奇韬银场矿区银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变更)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

福建省大田县乾泰矿业有限公司

三明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项目探矿勘查面积1.11平方公里,由10个拐点坐标组成;项目槽探、钻探工程已完成,实施内容为硐探工程,采用沿脉+穿脉平硐施工,设计硐探2560米。本项目新建1个入河排污口,编码为GC-350425-0079-GY-00,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78819°、北纬26.063289°,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矿企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入河,尾水直接受纳水体为菜坑溪(文江溪支流)。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硐探弃渣应规范堆放在弃渣场,不得随意堆弃、倾倒。工程结束后,应将场地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填巷道;应对探硐硐口实施封堵,清除残留的污染物,对地表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并对原有的前期扰动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规范建设矿区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硐探矿井涌水、弃渣场淋溶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调节和混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至菜坑溪。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硐探凿岩钻孔采取湿法作业,废石中转场设置喷雾除尘措施;运输车辆采用箱式或加盖篷布,并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矿区噪声达标排放。选择适当的运输时间和合理的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对运输路线周边居民的交通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硐探废石、沉淀池污泥等用于回填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并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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