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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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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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田县总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医技楼、医疗综合楼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
大田县总医院 |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项目主要建设医技楼、医疗综合楼,配套建设连廊、液氧站等相关工程,新建建筑面积39419平方米,新增床位400张;改建住院部1~2层,改造面积3030平方米。 |
1.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缓解降低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落实改扩建过程院区污水过渡措施,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医疗、生活、洗涤、食堂、清洗等废水及2#污水站处理后的尾水经1#污水站综合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 3.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从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落实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1#污水站产生的废气须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4.5米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的废气收集后通过11米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加强人员管理,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相关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化粪池、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空输液瓶(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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