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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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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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田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京口垃圾转运站 |
三明市大田县华兴镇京口村 |
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大田县华兴镇京口村,主要建设生活垃圾转运车间1座,配套建设停产场、给排水、供电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日转运生活垃圾300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同生活垃圾装箱一并转运至永安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永安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大田县安然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大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卸料区、压缩装箱区须置于封闭车间内,污水收集池加盖密闭。卸料、压缩装箱和污水收集池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并经“两级化学洗涤(酸洗+碱洗)+一级植物液洗涤”的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垃圾转运站外延50米包络范围。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混入生活垃圾装箱转运至永安市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废机油及桶、废液压油及桶、废化学品包装袋(罐)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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