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重新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重新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字样,发送至电子邮箱dtx0598@163.com;
2.通过书面函件反馈意见、建议,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重新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字样,邮寄至: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质量股,邮编366100。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关于重新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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