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考)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大田县教育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6〕3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大田县教育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部分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的函》和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大田县202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田教人〔2026〕9号)等文件精神,将剩余的9名专业教师岗位列入省统考进行公开招聘,具体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高中数学教师岗位(01职位)3名;
(二)高中地理教师岗位(02职位)3名;
(三)高中物理教师岗位(03职位)3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报考的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即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岗位、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此次考试聘用教师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3.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网上报名、笔试(含笔试加分)、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协审、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专业教师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考生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有关要求
每名考生限报1个招聘岗位并参加相对应的科目考试类别笔试。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资格初审
考生完成报名后,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申诉审核结果。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如在学校任教的应聘人员应注明临聘或代课,未注明的视为在编教师,不予审核通过。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
(1)考试大纲。本次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2)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3.笔试加分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县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加分。大田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4月20日-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考试院反馈笔试成绩前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具体指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2)退役运动员。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3)退役士兵。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2021〕15号、闽征〔2018〕8号、闽征〔2017〕10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4)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60分。
(3)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资格复审合格后则加试一次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报考者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其中1至3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往届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但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应聘者报名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考)报名表》(附件3),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学科和姓名)。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明地区以外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和企业在职人员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同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24〕3号),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准入查询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应聘者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成绩、体检、考核和协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缴交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通告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省统考)信息表
2.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大田县2026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统考)报名表
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田县教育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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