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

日期:2021-06-22 08:15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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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建电〔2021〕19号)精神,以及6月17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我局牵头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一)排查燃气场站、供应站及配套设施隐患,排查地下封闭空间、暗沟(管)等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城市道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商场、重点路段等的燃气管道,及时发现治理管道老化、沉降、施工影响、违章圈围占压燃气设施等事故隐患,组织迁改与其他管道交叉的燃气管道。

  (二)排查城市综合体、医院、学校、酒店及餐饮场所人员等密集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检查通风、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三)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情况,检查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队伍和抢修抢险设备情况。 

  (四)排查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分装、使用、钢瓶回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包括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 

  (五)排查燃气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严厉打击黑气“窝点”。 

  (六)排查用户管道,严查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灶前阀,以及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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