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建恒纺织品生产项目)

日期:2024-04-18 17:17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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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福建省大田县建恒服装有限公司报送的由中科博能(福建)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甲级)优化设计的建恒纺织品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 拟建项目:建恒纺织品生产项目

  2. 项目主要调整部分:

  原1#办公综合楼调整为3#厂房,建筑性质由多层公共建筑调整为多层丁类工业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由459㎡调整为840㎡,建筑面积由3304.55㎡调整为3478.26㎡,计容建筑面积由2845.55㎡调整为4318.26㎡,地下一层、地上六层调整为地上四层,建筑高度由21.3m调整为21.7m。

  原2#厂房建筑性质由多层丙2类工业厂房调整为多层丁类工业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由1920㎡调整为1560㎡,建筑面积由9734.46㎡调整为3120㎡,计容建筑面积由9734.46㎡调整为6240㎡,地上五层调整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由23.9m调整为17.375m。

  原3#厂房调整为1#厂房,建筑性质由单层丙2类工业厂房调整为单层丁类工业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由1380.4㎡调整为1722㎡,建筑面积由1380.4㎡调整为1722㎡,计容建筑面积由2760.8㎡调整为3444㎡,层数为地上一层(不变),建筑高度由12.563m调整为12.225m。

  原设计方案配套机动车位30个调整为17个。

  3. 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8781.63㎡(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4122.00㎡(原批建筑占地面积3759.40㎡);建筑系数46.94%(原批建筑系数42.81%);容积率1.59(原批容积率1.75);总建筑面积8320.26㎡(原批总建筑面积14419.41㎡);总计容建筑面积14002.26㎡(原批总计容建筑面积15340.81㎡);绿地率10.14%(不变)。调整方案满足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4. 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后鸟瞰图。

  5.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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