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大田广建环保科技矿业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日期:2024-10-23 10:18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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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福建省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由中科(北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优化设计的大田广建环保科技矿业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大田广建环保科技矿业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省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中科(北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4.项目调整主要内容:原3#厂房调整为LNG气化站,建筑占地面积1550.04㎡,建筑面积12.96㎡,计容建筑面积12.96㎡。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3.8m。原料仓库调整为3#厂房,建筑占地面积2180.05㎡,建筑面积13204.27㎡,计容建筑面积13204.27㎡,建筑层数六层,建筑高度22.4m。

  5. 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25244.99㎡(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10487.54㎡(原批建筑占地面积10218.98㎡);总建筑面积25702.09㎡(原批总建筑面积22509.89㎡);总计容建筑面积26526.38㎡(原批总计容建筑面积25638.20㎡);不计容建筑面积499.84㎡(不变);建筑系数41.54%(原批建筑系数40.48%);容积率1.05(原批容积率1.02);绿地率16.49%(原批绿地率15.73%)。调整方案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6. 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鸟瞰图。

  7.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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