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大田县太华第二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报送的由张家界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优化设计的大田县太华第二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大田县太华第二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
3.设计单位:张家界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
4.项目调整主要内容:对项目总平布局调整,原园内绿化道路、合班活动场地、分班活动场地进行布局调整,增设停车位5个。
5. 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4678.58㎡(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862.25㎡(原批建筑占地面积938.50㎡);总建筑面积3210.98㎡(原批总建筑面积3287.37㎡);总计容建筑面积2868.59㎡(原批总计容建筑面积2899.39㎡);不计容建筑面积342.39㎡(原批不计容建筑面积387.98㎡);建筑密度18.43%(原批建筑系数20.01%);容积率0.61(不变);绿地率37.53%(原批绿地率30.00%)。调整方案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6. 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鸟瞰图。
7.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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