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大田育灯纺织生产建设项目)

日期:2025-05-07 15:34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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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福建育灯纺织有限公司报送的由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甲级)优化设计的大田育灯纺织生产建设项目调整设计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 拟建项目:大田育灯纺织生产建设项目

  2. 项目主要调整部分:取消原门卫2(门卫3名称调整为门卫2,门卫4名称调整为门卫3);原门卫1向东侧调整,基底面积36.27㎡,建筑面积36.27㎡,计容建筑面积36.27㎡,一层,建筑高度4m;原1#厂房向东侧扩建,基底面积7740㎡,建筑面积39020㎡,计容建筑面积39020㎡,五层,建筑高度23.8m;原2#厂房B段范围调整,基底面积6991.20㎡,建筑面积6991.20㎡,计容建筑面积13982.40㎡,一层,建筑高度13.2m;原灌区调整为6#厂房,基底面积2646㎡,建筑面积2646㎡,计容建筑面积5292㎡,一层,建筑高度13.2m;新增设备用房,基底面积864㎡,建筑面积2219.55㎡,计容建筑面积2219.55㎡,三层,建筑高度12.95m;调整原地下应急池位置及面积,基底面积160㎡,建筑面积160㎡(不计容),调整并新增部分停车位。

  3. 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87304.13㎡(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44777.97㎡(原批42350.5㎡);建筑系数51.47%(原批50.90%);容积率1.467(原批1.399);总建筑面积93111.79㎡(原批88768.69㎡);总计容建筑面积128041.83㎡(原批122121.53㎡);绿地率10.00%(原批10.91%)。调整方案满足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4. 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后鸟瞰图。

  5.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6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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