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金鸡山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1宗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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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田县金鸡山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11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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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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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 |
大田县济阳乡济中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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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为63856.0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3016.88平方米,其他不计容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1#厂房建筑占地面积9660.84平方米,建筑面积9600.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321.68平方米; 2#配电房建筑占地面积144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944平方米,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 4#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944平方米,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 5#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458平方米,建筑面积747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470平方米; 6#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701平方米,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 7#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701平方米,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 8#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701平方米,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685平方米; 9#门卫建筑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平方米; 10#门卫建筑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平方米; 11#门卫建筑占地面积64平方米,建筑面积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平方米; 12#地下室楼梯建筑占地面积34.20平方米,建筑面积34.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20平方米。 |
公示图件 |
总平面图 |
二、公示日期
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6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三明市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邮编:366100)
2.联系电话:0598-7236558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以上事项予以核准办理。
附件:总平面图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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