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方案公示(鑫岩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铅锌尾矿渣等固体废物资源化项目)

日期:2025-08-04 10:24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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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福建鑫岩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甲级)优化设计的鑫岩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铅锌尾矿渣等固体废物资源化项目调整设计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鑫岩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铅锌尾矿渣等固体废物资源化项目

  2.项目主要调整部分:调整原5#材料堆棚车间规模,基底面积5449.85㎡,建筑面积5449.85㎡,计容建筑面积10899.70㎡,一层,建筑高度12m;机动车停车位由39个调整为37个。

  3.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32859.60㎡,其中出让用地面积32616.76㎡,代建道路面积242.84㎡(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16155.39㎡(原批17048.39㎡);建筑系数49.53%(原批56.28%);容积率1.15(原批1.20);总建筑面积17046.13㎡(原批17939.13㎡);总计容建筑面积37402.70㎡(原批39188.70㎡);不计容建筑面积250㎡(不变);绿地率10.20%(不变)。调整方案满足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4.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后鸟瞰图。

  5.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8月8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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