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大田经济开发区罗丰工业园石墨(烯)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 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大田县经济开发区罗丰工业园7号宗地(现更名为大田经济开发区罗丰工业园石墨(烯)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大田经济开发区罗丰工业园石墨(烯)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建设单位:大田闽西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罗丰工业园区
4.设计单位: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级)
5.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76296.38㎡;规划建筑占地面积41001.23㎡,总建筑面积42995.41㎡;建筑系数54.47%;容积率1.07。设计方案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1. 公示图纸:总平面图、鸟瞰图。
7.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进行审批。
联系电话:0598-7236558。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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