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日期:2020-11-30 11:16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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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精神,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大田县司法局“双随机”工作细则》的要求,定于4月中旬开展2020年上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二)对律师执业的监督管理: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监督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掌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㈠“双随机”方式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对象由大田县司法局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抽取比率为5%,抽取的律师事务所为1家;检查人员由大田县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共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㈡检查步骤 

  1.自查 

4月12日之前,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检查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抽取检查对象及工作人员 

  我局将于4月10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组工作人员,并于当天对外公布抽中的检查对象及检查组工作人员。 

  3.实施检查 

4月13日至17日,我局检查组将根据大田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4.情况通报 

  检查组在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㈠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体现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检查的目的是规范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不断提升行业形象,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㈡各律师事务所对于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检查事项和要求。 

㈢各律师事务所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自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要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大田县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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