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联动破僵局 情法交融解民忧
近日,太华司法所联合建设法庭,依托多元调解思路,成功化解叶某某与大田县宏牧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牧农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既守住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底线,又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在调解中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基层治理效能。
案情简介:务工受伤起纷争 协商无果求帮助
2024年12月19日,务工人员叶某某受宏牧农场临时雇佣,在农场倒水泥作业期间,因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左手臂不慎被卷扬机钢丝绳绞压受伤。受伤后,叶某某先后自行垫付医疗费2万余元,后续仍需持续康复治疗,且受伤期间无法正常务工,家庭收入来源中断,生活压力陡增。
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自行协商,但分歧始终难以弥合:叶某某认为自身伤情严重,后续康复、误工等损失巨大,提出高额赔偿诉求;宏牧农场虽承认企业存在责任,但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仅同意支付少量赔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2025年11月19日,叶某某向太华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专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精准施策破局 稳步推进解难题
01实地走访 摸清底数定方向
接到诉求后,太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采用“实地走访+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摸清案情。在万湖村与叶某某面对面交流时,工作人员详细核实受伤经过、治疗细节及核心诉求,同时了解其家庭实际情况,明白其生活困境;随后前往宏牧农场,实地查看事发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情况,与企业代表余某某核实雇佣关系及事故发生经过。
考虑到赔偿金额需有权威依据支撑,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调解经验,主动为叶某某提供专业建议,引导其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为后续赔偿核算提供精准参考。
2025年12月23日,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叶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司法所随即召集双方开展首次协商,叶某某咨询律师后列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元的费用清单;余某某则对部分费用合理性、鉴定结果准确性及责任划分提出质疑,主张叶某某自身需承担部分安全注意义务,仅同意小幅提高赔偿金额。太华司法所结合鉴定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初步计算,合理赔偿总额约15万元,但双方均不认可该结果,协商陷入僵局。
02联动协作 化解对立融分歧
为打破僵局,太华司法所主动对接建设法庭,启动“司法所+法庭”联合调解机制,整合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与专业法律资源,形成化解合力。2026年1月6日上午,召集双方前往建设法庭,采用“背对背沟通+法理情融合”的方式开展调解。
针对叶某某因受伤产生的焦虑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先以“共情倾听”缓解其负面心态,耐心倾听其身心痛苦与家庭困境,给予充分理解与尊重;再由法庭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用“法条解读+案例参照”的方式,逐一拆解赔偿项目的法定计算标准,对其费用清单进行细致核对,明确哪些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哪些费用缺乏充分依据,同时告知诉讼程序的耗时费力及潜在风险,引导其理性看待自身损失,摒弃不合理诉求。
面对余某某的顾虑,司法所工作人员先以指出宏牧农场作为用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再通过法庭工作人员“专业释疑”,详细解释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定程序与法律效力,说明在无有效反驳证据的情况下,鉴定结果应作为赔偿核算的核心依据;同时结合企业经营实际,以“长远发展+责任担当”引导其正视赔偿义务,主动承担应尽责任,避免纠纷拖延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03对症下药 凝聚共识解纠纷
经过多轮“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工作人员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与利益底线,采用“对症下药”的思路,既不简单折中双方诉求,也不强制要求“一步到位”,而是在法定赔偿范围内,充分兼顾叶某某的实际损失与宏牧农场的支付能力,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凝聚共识解纠纷。
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宏牧农场向叶某某支付赔偿款8万元。2026年1月6日下午,双方前往太华司法所签订相关协议,这起持续多月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司法所+法庭”联合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司法所的基层优势与法庭的专业优势互补,既摸清了矛盾根源,又提供了权威支撑,调解过程中运用的实地走访、共情倾听、法理解读等多元方法,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让纠纷化解既有法律依据,又有人文温度。
下一步,太华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丰富调解方法,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效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平安太华建设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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