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共谱乡村善治——平安建设宣传月
闽中腹地,大田之北,广平镇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青山绿水间。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助力广平镇党委、政府以“德法相融”为核心,以元代《二十四孝》编撰者郭居敬故里的孝善文化为底色,依托综治中心,司法所靠前指导,织密法律服务网络,深化人民调解实践,深度融合法治、德治、自治力量,让乡村既有“法度”又有“温度”,奏响了乡村善治的时代强音。
法治筑基——织密乡村治理“保障网”
广平镇将法治建设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石,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为群众提供矛盾调解、法律咨询、诉前指导等服务,让群众“进一扇门,办多件事”。同时,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法律讲座、法治文艺会演、宣传栏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元沙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完善“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体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组建一支由11名“法律明白人”和6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普法队伍,活跃在田间地头,成为村民身边答疑解惑的“活法典”。推深做实“党建+网格”管理,结合“网格+点单”模式,开展政策宣讲、困难帮扶、矛盾排查等志愿服务,将法治服务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
德治润心——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力”
广平镇充分挖掘孝善文化底蕴,将法治精神与道德教化深度融合。在万宅村银杏孝文化节上,“孝老爱亲”事迹引发群众共鸣,孝善美德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同步传播,营造了“孝老敬老、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该镇把民主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明确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的行为规范与法律底线,让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软法”。在移风易俗中,依托“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将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村规民约、孝善评议会引导村民摒弃不良习俗,如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已成为村民自觉选择。
自治强基——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
广平镇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将法治精神融入自治全过程。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各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整治方案,村民投工投劳参与“两清两改两治理”等行动,对整治中出现的纠纷,由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化解,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元沙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是自治与法治结合的生动实践。合作社依照法律规定规范运行,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社员共同商议,保障社员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合作社带动下,茶叶产业壮大,茶农收入提高,村民参与治理的热情持续高涨。
此外,各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让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角。通过举办篮球赛、广场舞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村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广平镇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辅相成,在矛盾化解中“德法并用”。针对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员既讲法条,又结合孝善文化、村规民约进行道德教化,让当事人在情理法交融中化解矛盾。在产业发展方面,打造“茶旅融合”新业态,带动了村财政收入和村民增收。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践行孝善美德,组成法治宣传队和孝善服务队,成为德法相融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广平镇不断深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德治基础、激发自治活力,以“德法相融”为笔,以“三治融合”为墨,在闽中大地的青山绿水间,书写着乡村善治、法治乡村的崭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