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
一、政策背景
随着春节临近,农民工跨省流动加剧,
二、 目标任务
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省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三、主要内容
《七条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支持稳工稳产
(一)企业方面:支持重点企业春节连续生产,给予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劳动者方面
(三)用工服务主体方面
(四)用工保障服务方面
1.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
2.延长政策受理期限。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实施限期为
3.加强用工储备政策。主要是强化春节期间劳动力信息共享,加大省际劳务协作交流频次,做好本地新增劳动力、返乡过年劳动力的信息收集汇总,指导企业做好春节前后用工计划,积极开展用工服务,做好企业用工保障。(第六条)
4.开展暖心行动。主要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行动,与企业共同强化人文关怀,丰富春节期间留闽务工人员的生活。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切实履行用工主体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留闽务工人员快乐过年。(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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