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办事指南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三、办理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原劳动部 2015年修订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者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当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四、受理机构:大田县人社局
五、审批机构:大田县人社局
六、申请条件:
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
七、申请材料:
1. 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
2. 招聘岗位清单
备注:凡属于“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范围的政府性材料,申请人仅出示原件即可(窗口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或调取不到的窗口自行复印)
八、办理流程:受理→决定
九、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十一、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无
十二、收费标准:无
十三、收费依据:无
十四、表格下载: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的相关事项下载
十五、填表示例: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的相关事项下载
十六、投诉电话:12345
十七、咨询电话:0598-7222245
十八、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九、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4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区综合窗口(窗口号:17号-18号)
二十、乘车路线:乘坐公交车3路、6路、10路、13路至隧道路口站;3路、10路、13路、15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
二十一、状态查询:1.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查询办事进度;2.咨询窗口电话(0598-722224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