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三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3〕99号)有关要求,压实水利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岁末年初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5日至26日,具体检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受监的在建水利工程。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2.在建水利项目市场主体建设情况。
3.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及内业资料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受检单位备好相关内业资料以备检查组查阅。
2.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务必到场。
3.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前事中控制,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4.此次检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情况,将分别要求责任单位整改、约谈单位负责人、发现违规行为将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进行相应评价。
大田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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