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25 16:00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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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文件精神,现将《大田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

  

  大田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规模化养猪场良种化水平,加快生猪良种改良步伐,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大田县辖区范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包含自养公猪采精和外购精液二种模式。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补贴数量及资金

  )绩效目标。2023年全县生猪良种补贴绩效目标是改良0.15万头能繁母猪。

  (二)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80元。补贴依据: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配种胎次)2胎次,每胎配种使用2剂量精液,每剂量精液财政补贴20元,外购精液每剂量单价低于20元的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三、补贴品种及要求

  (一)补贴品种。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二)质量要求 

  1.自养种公猪质量要求从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种且有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公猪及其后代公猪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前购买的种公猪其检疫合格证明遗失无法补办的,可用该公猪繁殖的后代按规定进行相关疫病检测,检测结果逆向证明其检疫合格。

  2.外购精液种公猪质量要求。购自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且有种畜禽合格证明、系谱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及在采精前非洲猪瘟、口蹄疫等检测合格种公猪生产的精液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外购精液种公猪检疫合格证缺失的,可用外购精液配种的后代按规定进行相关疫病检测,检测结果和供精单位相关疫病检测报告一并证明该公猪检疫合格。

  3.精液。常温精液符合GB23238-2021标准。

  四、补贴程序

  1.确定任务单位。依据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人工授精意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会同财政部门按能繁母猪存栏大小等条件依次确定良种补贴项目承担的规模养猪场(户),直至项目承担任务完成为止。

  2.上报任务进度。承担良种改良任务的规模养猪场(户)半年上报一次任务完成情况。自繁自养的规模养猪场(户)上报精液生产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生猪良种补贴配种登记表(详见附件2),外购精液的规模养猪场(户)上报生猪良种补贴配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精液购买凭证、发票复印件。

  3.资金拨付方式。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承担良种改良任务的规模养猪场(户)每半年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并依据上报完成数数据实行每半年一结算,局相关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进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方式。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生猪产能恢复和稳产保供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加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努力完成全年良种改良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单位必须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保证良种补贴项目组织好、实施好。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培训,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切实提高项目运行和管理水平。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查阅配种记录,对种公猪及精液质量开展抽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要建立项目实施进度上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年度结束时,局办公室会同局畜牧站向省和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四)公开公正,严格监督。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县政府网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受益养殖场(户)、享受补贴能繁母猪数量、财政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98-7322397。

  

附件:1.大田县精液生产登记表;

    2.大田县生猪良种补贴配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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