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项目政策公开

日期:2024-08-30 17:43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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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乡振对口函〔2024〕330号)

  二、补助对象

  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

  三、补助内容

  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四、补助标准

  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

  五、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部门根据省级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整村推进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7267586、7268183(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722331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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