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4-03-11 11:13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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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1号)、《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的通知》(闽植保〔2024〕1号)和《202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闽农种植〔2024〕2号)文件精神,2024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草鼠和疫情的监测、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和农药使用监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建立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及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与疫情监测预警、绿色防控示范、农药使用监测、植物重大疫情防控示范等工作,努力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传播蔓延。2024年粮食作物病虫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测预警。通过购置监测设备、政府购买村级农民植保员服务及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等,建设10个病虫监测网点,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尤其是草地贪夜蛾、水稻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和突发性病虫的监测预警。通过“福建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和“中国农业有害生物信息系统”按时报送重大病虫害发生信息,适时召开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及时发布病虫情报,为指导病虫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绿色防控示范。建设水稻、茶叶、蔬菜、果树等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其中核心示范面积1500亩,示范推广以健康栽培为基础,以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理化诱控为主,辅以化学防治等综合技术的绿色防控措施,辐射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三)建立农药使用监测。根据种植作物合理布局建立农药使用监测点15个,监测作物包括水稻、茶叶、柑桔、玉米等。监测点农作物每次施药时,及时通过“福建省农药使用调查与监测系统”填报农户用药情况,为我省农药减量增效及科学指导用药提供依据。

  (四)强化植物疫情监控。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调查工作,每月定期开展全县疫情普查与上报,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加强数据分析,提升疫情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补助范围与标准

  (一)建设农作物病虫监测点10个。分别建设农作物病虫监测点水稻4个、茶叶2个、柑桔3个、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点1个。项目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人员工资及简易人身保险、采购打印机、测报灯维修及电费、县植保植检站下田调查病虫摩托车费用、发布《病虫情报》、技术培训等费用。由于测报灯相对固定,测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农作物病虫调查技术,测报要求“定点、定人、定期”的特殊性,监测点一般沿用上一年的布局。新增测报员的,根据农作物病虫测报技术要求统一布局进行筛选。新增人员必须具备开展病虫测报技术能力,具备识别监测作物病虫和掌握调查方法能力,具有智能手机和利用微信等通信工具上传调查数据的能力。

  (二)建设绿色防控核心示范片1500亩。示范作物为水稻、茶叶、蔬菜、果树等。示范推广以健康栽培为基础,以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理化诱控为主,辅以化学防治等综合技术的绿色防控措施,辐射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生物防治、物理诱控、高效低毒农药等绿色防控投入品等。

  (三)建设农药使用监测点15个。项目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人员工资、技术培训等费用。监测点采用“云采集”系统实时填报全年农药使用情况。按照农药使用监测代表性、连续性要求,监测点一般沿用上一年的布局。个别点需要调整和增加的,根据农作物分布、病虫发生情况和监测点的代表性等因素进行统一布局。新增人员必须具有种植作物监测能力,具有智能手机和应用“云采集”系统实时填报全年农药使用情况和线下报表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是责任要落实。推动县乡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监控体系,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和岗位职责,配齐县、乡两级植保技术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多层推动、各司其职”的防控工作机制。

  二是方案要细化。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针对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以及补助资金等内容,推进项目规范开展。

  三是支出要加快。要早谋划、早安排、早执行、早验收,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中进行填报,确保年度资金支出率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按照《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等。

  四是绩效要监控。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监控力度,确保规范有序开展,保证执行进度。各项目单位要求季度调度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分别于2024年的6月25日、9月25日将项目任务指标和资金支出情况逐级上报省植保植检总站,12月20日前将项目任务指标和资金支出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省植保植检总站。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有关材料长期保存、随时可查、内容完整等。

  各申报主体提供2024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片申报表、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资料表、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承诺书,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送到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

  

附件:1.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片申报表;

    3.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资料表;

    4.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承诺书。

  

 

附件1

  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涂东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景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 田新湖  县植保植检站

  苏启通  县植保植检站

  陈益生  县植保植检站

  相关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新湖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2

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片申报表

年     月     日

主体名称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种植作物

 

面积

 

绿色防控措施

及资金预算

 

申请补助资金

 

(大写)

 

本单位(个人)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与其他项目重复申报补助资金。若有虚报,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资料表

序号 

年度 

获得补助专项资金名称及金额 

主管单位、业务股站 

补助资金建设内容 

备注 

1

2021年

       

2

2022年

       

3

2023年

       

4

2024年(截止填报日期)

       

  填报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附件4

  承  诺  书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本企业申报2024年大田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片项目,本企业承诺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

  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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