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4-12-17 16:04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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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为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大力推广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减量替代。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用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循序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聚焦我县重点覆膜作物和重点覆膜区域,以建立健全2024年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000亩,力争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4%。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宜作物,如水稻、马铃薯、玉米、蔬菜、瓜果类、其他农作物等,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推广应用的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即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全面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农用地膜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

  (三)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大力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积极将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资金扶持

  (一)补贴标准。对2024-2025年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对象每亩补助30元。

  (二)补贴方式。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采用直接补助的形式进行补贴。

  (三)补贴要求。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补助由乡(镇)组织核实。补助对象需提供购买税务发票、土地流转合同、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合格证,乡(镇)、村核实人员到田间进行拍照核实并填写核实表,覆盖面积由科学使用量8公斤/亩折算。

  (四)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补助对象进行抽查,经抽查复核无疑义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

  (五)资金来源。补助资金在《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5号)下达的15万元资金中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实施农用地膜科学使用项目作为落实农膜回收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培训。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业务能力提升等项目,通过举办产品展示、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和回收农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技术指导。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成立技术指导组,因地制宜探索研究、优化集成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配套农艺措施。加强农用地膜应用调查与残留污染监测,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指导,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

  

附件:1.2024年大田县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大田县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面积核实验收表

   3.2024年大田县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面积核实验收汇总表

   4.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明白纸

 

 

附件1

     

  大田县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地膜示范推广任务(亩) 

1

均溪镇

300

2

华兴镇

300

3

石牌镇

300

4

屏山乡

200

5

吴山镇

300

6

济阳乡

200

7

谢洋乡

200

8

武陵乡

200

9

桃源镇

400

10

上京镇

300

11

太华镇

400

12

建设镇

300

13

广平镇

400

14

奇韬镇

300

15

文江镇

400

16

梅山镇

400

17

前坪乡

200

18

湖美乡

200

合计

5000

  

附件2

  2024年大田县加厚高强度推广使用核实表

  乡镇(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实施主体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 号

 

购买数量

(公斤)

 

地膜厚度

(mm)

 

加厚地膜

产品标准

 

种植作物

 

覆盖地点

 

面积

(亩)

按亩用8公斤量折算覆盖面积:

实施主体(签字):

乡镇村核实人员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签 名

1

       

2

       

3

       

4

       

5

       

6

       

  注:1.现场核实验收人员至少3人,包含乡(镇)和村两级人员。

  2.实施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3

  2024年大田县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核实面积汇总表

  乡镇(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实施主体

种植作物名称

地膜厚度

(mm)

覆盖面积

(亩)

备注

         
         
         
         
         
         
         
         
         
         
         
         
         
         
         
         
         
         
         

  

附件4

  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明白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地膜污染防治,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 号)要求,进一步保护我县农业生态环境,推动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农用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参与废旧地膜回收者的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县形成多方积极参与地膜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推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们倡议:

  一、认清地膜残留危害,加强科学使用回收。普通的聚乙烯地膜(PE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地膜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牲畜误食残膜后,易危害牲畜健康;残膜散落在田间树梢、房前屋后和道路沟渠,还会影响农村环境景观。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使用与回收地膜,不购买、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非标地膜,积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在农作物收获后要及时将废旧地膜从秸秆中或土壤表层分拣出来送到交到当地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或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便于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掩埋、丢弃和焚烧。

  二、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农资销售门店要严把地膜产品采购关,经销的地膜要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宽度、参考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检验员印章),厚度不得低于0.01毫米,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的农资打假工作,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超薄地膜流入农村市场。广大农户在购买地膜时要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农资销售门店、农业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包括回收再利用企业),要严格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做好地膜销售台账记录、使用记录和回收台账记录。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薄膜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农用薄膜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处置的行为进行查处。

  保护赖以生存的耕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参与和努力。期望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能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规范生产标准地膜产品,科学使用标准或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保护耕地土壤结构,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把自己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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