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项目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
二、补助对象
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补助内容
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排查、疫情报告、协助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助产地检疫、建立动物防疫档案,以及动物防疫宣传和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的劳务支出补助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补助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四、补助标准
依据《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办法》,对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增加的50元/人的补助经费予以补助,对享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按70%左右补助,其他县(市、区)省级财政按40%左右补助;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申报程序
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考核,对可进行补助的人员和金额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7322396(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722331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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