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拟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330人,每人培训3天,以实际乡镇培训人数为准。
二、培育对象
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零彩礼低彩礼等人员,主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其他乡村振兴骨干人员,重点面向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
三、重点任务
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新农技”“新农商”“新农创”“新农匠”等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
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重点面向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等,聚焦粮油扩种和单产提升,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
2.开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专题培训行动。围绕稳产增产和品质提升,深入实施全产业链条或特定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涵盖果蔬、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高效栽培管理,以及生猪、牛羊、水产品等领域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与疾病防控策略,推动优良品种选育、科学种养技术应用、先进农业机械使用,促进“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
3.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
4.开展乡村电商运营师培训行动。以乡村电商运营人员、电商创业青年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为培训对象,以提升乡村电商服务能力和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为重点,聚焦农产品品牌建设、网络营销策略、电商平台运营技巧、短视频拍摄专业技术、物流仓储管理、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围绕最新的电商营销工具和实战案例开展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增强乡村电商运营师的电商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
5.开展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训行动。重点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本土人才等有意愿在村创业创新的“新农人”,立足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掌握现代技术、提升法律意识,强化市场分析等能力培训,增强“新农人”在村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促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四、资金使用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一)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的培训时长为3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二)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于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田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田财〔2021〕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与资金支付。要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完成培育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培育项目资金,并及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上填报。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完善培育体系
1.机构遴选。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机构资质条件审核,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优先选用优质公益性、上一年度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省级以上培训、实训基地;在省级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中较差的培训机构(基地),下年度承担培训时应减少培训量,三次评估较差的,不再承担培训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育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年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招标条件,防止恶意竞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单位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上一年度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2.培育师资。培育机构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选用师资,教师擅长领域和专业方向要与所授课程一致。选聘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全国共享师资等优秀师资,推荐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减少使用学员评价率低于80%、评分低于4.5分的师资。
3.培训教材。规范使用教材,优先使用部省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鼓励使用与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材,各培育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并于开班当天发给学员,培育机构要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方面审核。
4.培训(实训)基地。突出“实战”导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小院等阵地,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开展分段式、交替式的田间实践训练,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5.优化培训课程。要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开发特色课程。针对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举办1期“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开发特色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培育对象调查摸底,紧盯绩效目标,督促培训机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积极发挥农广校技术力量支撑作用。
(二)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军人、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围绕乡村青年、农村妇女、退役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乡村重点人群,精心设计培训方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培训对象,提供“订单式”“点餐式”差异化培训方案,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
(三)严格过程管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培育机构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采取县级跟班培训、省市随机抽查、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查看现场培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停课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条件的地区举办技能比赛、专题论坛等,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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