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项目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6号)《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疫控〔2026〕1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
2.补助对象: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
3.补助内容:实施强制免疫的猪、牛、羊、禽
4.补助标准:猪2.00元/头,牛3.00元/头,羊1.90元/头,肉鸡0.03元/羽,其他禽0.4元/羽
5.申报程序:养殖场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注册,如实填写本养殖场相关信息。自行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并实施强制免疫,进行抗体效果评价,符合条件的向大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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