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田征预公告〔2023〕12号)
为实施大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嘉庚广场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0837公顷
2.征地范围:东: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西: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南: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北: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溪镇玉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嘉庚广场,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31日由均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均溪镇人民政府代表县级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