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大田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因部分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修订颁布实施,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2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政办〔2020〕48号)以及《中共三明市委编办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建议》等有关要求,参照《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2022年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明卫函〔2022〕107号),确定2022年大田县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319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处罚18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监督检查5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责事项47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大田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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