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录用汤江健等捌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大田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姜顺龙等97位同志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明人社〔2016〕417号),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汤江健、陈昌校、杨小燕、肖华明、阮向荣、黄晓奔、范春鹏、洪华盛等捌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