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录用郑傲蕾等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日期:2017-03-15 17:13 来源:本网
| | | |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万永伟等三位同志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明人社〔2017〕109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郑傲蕾等1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7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