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聘用林小丽等壹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2-09-22 08:21 来源:大田县人社局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县(市、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120号)、《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大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田人社〔202225号)和《中共大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田委编〔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经统一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协审、考核合格的林小丽等壹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以报到之日算起。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具体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1.大田县武陵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林小丽。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