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3 09:15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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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办【2019】72号)、(闽市监办【2019】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以庙会、游园会、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节日浪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酒类(重点是散装酒)、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我县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风险排查,加大监管力度。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的监管,特别是现场制售熟食、糕点、生鲜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年夜饭、婚庆宴席、农家乐等集中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情况,客流量大、人员集中的车站周边的食品供应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引导科学合理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组织老年大学食品志愿服务队协助开展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定于1月9-10日,由城关所、均溪所各片区监管人员带领志愿者熟悉本辖区的食品经营者情况,并根据节日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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