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13 16:38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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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国资委、人行大田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0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及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14号)及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市强市办〔2021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参加“加快质量强市建设 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本领。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运用全媒体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分发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材料,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 

  (二)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围绕重要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广一批质量提升成果经验。强化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监测分析,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提升小组等活动,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 

  (三)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出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组织开展质量激励活动,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广泛交流分享中国特色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广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行业间质量交流互鉴,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增强质量服务效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点题整治”专项工作,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质量实事。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产业、中小企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帮扶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突出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加大12315平台和12315市场监管热线宣传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县直相关部门主要活动 

  (一)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开展12315平台和12315市场监管热线宣传活动。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展质量认证办实事行动,推动质量认证惠民生、惠企业、惠机构、惠基层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活动。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二)工信部门:支持有关协会和质量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企业员工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卓越绩效模式企业市场研学等系列质量活动。深入落实《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三)公安部门:围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紧密结合昆仑2021”专项行动,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斩断一批犯罪链条。 

  (四)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国土资源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 

  (五)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 

  (六)住建部门:围绕强化质量监督,宣传展示质量监管工作成就,切实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七)交通部门:开展运输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组织宣贯新发布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提高行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为提升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八)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九)农业农村部门: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中国行活动,宣传农安信用成效和经验。 

  (十)商务部门:学习推广一批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提升服务质量 构建高标准文旅市场体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部署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相关标准宣贯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十二)卫健部门:组织学习宣贯《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促进医疗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十三)金融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开展金融标准 为企利民主题活动。 

  五、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突出各自重点,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市场监管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作用,明确活动目标,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沟通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将“质量月”活动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协同谋划、共同推进,坚持以监管促发展,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省属、市属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各市场监管所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通过组织开展质量提升、监管执法、消费维权、质量帮扶等系列活动,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的质量水平。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活动结束后,请县各有关部门、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总结,并于2021930日前将活动总结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报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21年大田县质量月活动口号 

    

    

    

    

                                                                        大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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