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六)
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六)
案例:广东某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广东某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是我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企业,2025年4月,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违反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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