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八)
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八)
案例:大田县某中专学校未按照要求录入食品追溯信息案。
2025年4月,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我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大田县某中专学校未按照要求录入食品追溯信息等问题,涉嫌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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