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九)
2025年大田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九)
案例:大田县某小学食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案
2025年9月,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市监所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大田县某小学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时未佩戴口罩,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调取明厨亮灶系统平台视频信息确认其存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五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给予200元罚款的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