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4-02-03 20:51 来源:大田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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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大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发布此通告。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冷库。包括土建式冷库、装配式冷库以及其他建筑物内部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拼装而成的类似冷库(柜)功能的冷藏设备等。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1.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2.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3.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4.动火动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办理动火动焊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5.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责任人对共同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违规装饰装修 

  1.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三、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场所)要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定期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各乡(镇)要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人员密集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 

  (三)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冷库等四类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动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要集中组织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村级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规范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时清理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无物业小区的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加强监督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全县消防安全。 

  大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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