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5-02-26 14:52 来源:大田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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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总队《关于全面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大田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检查计划。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是指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消防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消防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每月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消防部门在每月5日、20日集中公开抽查结果,每月5日公开上月16日至上月底的抽查结果,每月20日公开当月1日至15日的抽查结果。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是指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区域,或者根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及在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等重点时段,实施的监督检查。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专项监督检查内容,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或者检查工作要求确定。 

  三、开展其他监督检查。其他监督检查是指开展复查、参与联合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其他监督检查的内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复查内容为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应当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抽查工作。要指定专人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更新完善,对非重点单位应做到应录尽录。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要于每月结束前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一经生成不得擅自修改。抽查计划生成后,检查人员应当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检查。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检查。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要求,推行柔性消防执法。在监督检查前,明确检查的单位、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方法。对抽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相关部门推送信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执法指导服务。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寓执法于服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防止“以罚代管”。要告知企业相关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标准、违法后果和整改方式,督促帮助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化解风险。要严格区分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不得以帮扶指导之名行执法检查之实,坚决防止帮扶指导工作变形走样。对帮扶指导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后采取随机抽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等方式对企业是否按要求整改进行检查。 

  (四)认真总结分析。消防部门要定期对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要注重结果分析,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检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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