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6-22 11:16 来源:大田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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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叶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古建筑保护力度的建议》(第3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文物保护基本情况

  大田于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设县,距今已有487年历史。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这里聚居耕耘,繁衍生息。大田历史文化厚重,境内地上地下文物资源丰富,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49个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51个点),共计69处(105个点);“三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数量)文物点640处。

  二、文物保护开展情况

  1.实施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根据“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工作原则,我局已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挂牌保护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末端守护,切实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2.专项资金争取再创新高。2021年至今,我局有11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获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保护资金合计1310万元,按文旅部门可比口径统计,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已争取提前下达的2022年第一批文物保护资金也位居全市首位。

  3.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工作。(1)记录档案。已完成全县各级文保单位及“三普”文物点记录档案制作工作;(2)保护标志。因我县文保单位点多面广量大,依据“分期分批”原则,已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碑制作、安装,拟于明年上半年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碑制作、安装。(3)保护范围。我局已委托设计公司,对照文保单位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全县各级文保单位“定线落图”工作。

  4.做好文物利用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县以老区苏区县发展为契机,深入挖掘县域的红色故事,加大我县革命遗址保护,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土堡文化、民俗文化和生态资源相结合,打造6条精品文博游、红色游线路,带动我县“红色”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我们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好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完善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完善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机制。

  2.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接下来,我局将督促已获2020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13处革命旧址修缮项目加快工程进度,拟于今年完成工程初验,并上报省、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终验。

  3.做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目前,我县现存一般不可移动文物640处,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乡(镇)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切实做好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领导署名:叶增稳

  联 系 人:刘广宏

  联系电话:0598-7222157

 

 

 

  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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