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12-15 10:53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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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宜淼等代表:

关于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012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的通知》(田委办〔2015〕92号)精神:1.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在村主干个人缴费不低于1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个人缴费不低于500元基础上,对村主干每人每年给予缴费补助1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每年给予缴费补助500元,具体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并组织实施。3.提高离任村主干生活补助标准。对正常离任但未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村主干采取“固定补贴+任职年限补贴”的方式,给予累计任职年限满6年及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村主干发放生活补助金,其中“固定补贴”每人每月为100元,“任职年限补贴”为任职年限超过6年,每再增加1年任职年限的每月增加补贴10元。4.规范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两委”成员补贴总额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大田县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田委办〔2015〕26号)确定的建制村可配村“两委”成员职数(不含省、市、县下派驻村任职的第一书记)上限核拨,凡超职数配备的乡镇,村“两委”成员报酬待遇由乡(镇)、村自行解决。5.适当提高村干部误工补贴。村干部在职责范围外参与公益性事务和上级布置的临时性事务时,可以发放误工补贴。误工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定,原则上村干部每人每天误工补贴不高于80元,每人每月不超过20天,误工补贴的发放需附村干部误工考勤表,考勤表应有误工内容和驻村工作队证明,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和奖金。党员村干部参加党内生活时,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误工补贴。

二、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推行村主干“一肩挑”工作的实施意见》(田委办〔202146号)实行“一肩挑”村村主干的工资待遇按照现任村主干的1.5倍执行只设村委会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做好村委会日常事务,在任期间享受现任村主干工资待遇。养老保险补助参照现任村主干标准执行,其担任村委会副主任年限,记录离任村主干计算年限,符合条件的享受离任村主干生活补助政策。年度绩效考评各乡镇可根据考核情况,村主干按照不超过1.5倍系数发放,其中工资由县乡财政承担,年度绩效由乡镇自行解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桂珍

人:宋建军

联系电话:0598-739376

 

               大田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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